2月2日,国家艺术基金公示2018年度拟资助项目名单,发布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详见本报今日第5版至第11版)。
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于2013年12月30日,在文化部、财政部的领导下,在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的指导下,有序启动了实施监督、结项验收和成果运用工作,工作流程的“三轨”并行,打通了艺术基金工作的全流程。目前,已经发布的5版申报指南,紧密结合我国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更为符合艺术单位、机构和艺术家的实际,很好地发挥了引导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的“指挥棒”作用。
目前,国家艺术基金已建立近7000人的专家库,每年参加立项评审的专家不仅数量大,而且还保持了一定的更新率。为确保公平公正,艺术基金确定了严密的回避制度,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了专家抽取和遴选的“双随机安排,双向匿名评审”。国家艺术基金建成了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资助项目申报评审管理系统”,实现了初评的网络化和复评的信息化。
为避免出现“重立项,轻实施”的情况,国家艺术基金十分注重做好项目监督和成果运用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先后探索出了“点对点”的现场监督、“点对面”的巡查监督等监督方式,逐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分类监督、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有效避免了在主题上偏题跑调、在质量上缩水减质。
在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评审中,国家艺术基金将重点资助现实题材创作,不断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重点资助围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的艺术创作和组织的艺术活动。(欣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