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孩子犯罪,检察机关将对未尽责的家长开展“亲职教育”。记者近日从省检察院获悉,该院印发《关于在我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推广“亲职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监护失职或监护不当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督促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开展‘亲职教育’,不仅是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避免其遭受犯罪侵害的现实选择,更是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重塑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促其顺利回归社会的必由之路。”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除了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今后,我省检察机关还将对审前分流的违法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疏于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导致未成年人被害的监护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有教育需求的普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等开展“亲职教育”。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家长,“亲职教育”重点放在矫治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和预防再犯上;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长,加强培养其履行监护、教育的能力;对普通未成年人家长,主要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提供家庭教育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等。 (记者 任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