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巴人的来源问题,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论。徐中舒先生指出:巴为姬姓,是江汉诸姬之一,为周族;史籍所载巴为廪君后代,兴起于巫诞之说,并不正确;巴与濮原为两族,后因长期杂居成为一族,故称巴濮;巴人原居川鄂之间,战国时受楚逼凌,退居清江,秦汉时期沿江向西发展。蒙文通先生认为:巴国不止一个,秦所灭巴是姬姓之巴,楚所灭巴是五溪蛮,为槃瓠后代,即枳巴。缪钺先生提出:廪君之巴与板楯蛮不同族,廪君祖先化为白虎,板楯蛮则以射白虎为事,两族非一。邓少琴、童恩正等先生坚持巴人出自廪君的传统看法。邓少琴先生提出:古代数巴并存,有清江廪君白虎之巴,而巴诞是廪君族系并兼有獽人的名称;所谓太皞之巴,应源出氐羌。董其祥先生《巴史新考》支持这一看法,并认为賨、诞、僚、獽等族,曾与巴共处于江汉平原或川东,有些就是巴族的组成部分。蒙默先生认为:古代没有一个单独的巴族,先秦至少有四个巴国,即廪君之巴、宗姬之巴、巴夷賨国和枳巴,分别活动在夷水、汉水、渝水及涪陵水会,分属蜒族、华夏族、賨族和獽蜒族。李绍明先生则提出了广义巴人和狭义巴人的概念,认为广义的巴人包括“濮、賨、苴、共、奴、獽、夷、诞之蛮”,其族属未必一致;狭义的巴人则指巴国王室,即“廪君种”,其主源可追溯到濮越人,其次源可追溯到氐羌人,但一经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共同体,就与昨天那些母体民族告别了。
不难看出,在巴人的来源问题上可谓歧说纷繁,难以缕析。必须经过辨证,才有可能整理出大致清楚的头绪。
一 巴义诸说辨证
古今对于巴的解释,主要有蛇称、草名、因水为名、坝称、鱼称以及其他一些不同看法。
(一)巴为蛇称说
巴为蛇称说,在有关巴义解释的诸种说法中流传最广。其主要根据,来源于《山海经·海内南经》和《楚辞·天问》的有关记载。《山海经·海内南经》:“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君子服之,无心腹之疾。其为蛇青黄赤黑。一曰黑蛇青首,在犀牛西。”《楚辞·天问》:“一蛇吞象,厥大何如?”虽然屈原《楚辞·天问》讲述的故事与《山海经·海内南经》相同,但并没有明说食象的蛇是“巴蛇”,而是说“一蛇”,其义相当于“有蛇”。而郭璞注《山海经·海内南经》引《楚辞·天问》此句恰好作“有蛇吞象,厥大何如?”王逸注《楚辞·天问》则又引作“灵蛇吞象”,也不称“巴蛇”,均与今本异。
对于“巴蛇食象”的解释,《说文·巴部》言:“巴,虫也,或曰食象它,象形。”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解释说:“‘巴,虫也’,谓虫名。‘或曰食象它’,《山海经》曰:‘巴蛇食象,三岁而出其骨’。‘象形’,伯加切,古音在五部。按,不言从己者,取其形似而軵之,非从己也。” 按照许慎的看法,释巴为虫是巴的本义,而释巴为食象蛇(蛇即它)乃是有关巴义的另一种看法,所以称之为“或曰”。段玉裁之说仅仅是解释许慎的说法。
郭璞在《山海经·海内南经注》中说:“今南方蚦蛇(按,《藏经》本作“蟒蛇”)吞鹿,鹿已烂,自绞于树腹中,骨皆穿鳞甲间出,此其类也。《楚辞》曰:‘有蛇吞象,厥大何如?’说者云长千寻。”按照郭璞的看法,所谓巴蛇,其实就是南方所见的蟒蛇,其事与其状均大致相互吻合。不过,郭璞并没有采用《海内南经》“巴蛇”的记载,而是采用了与《楚辞·天问》相似的记载。这表明,郭璞所见到的是古本《山海经·海内南经》,古本对于此句的记载是“有蛇食象”,而不是今本所记载的“巴蛇食象”。
据《淮南子·本经篇》:“羿断修蛇于洞庭”,《路史·后纪十》以“修蛇”作“长蛇”,罗苹注说:“修蛇即所谓巴蛇”。六朝宋人庾仲雍《江记》说:“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曰巴陵也。”由此可见,西汉《淮南子·本经篇》所记载的“修蛇”,同于西晋郭璞所说“长千寻”的长蛇,二者又均合于战国《楚辞·天问》的记载;而“巴蛇”之说则是六朝时期及以后出现的说法,所以与战国、汉、晋的记载明显不同。这表明,“巴蛇”之说其实是后起晚出即今本的说法,而不是古本的说法。
将《楚辞·天问》、古本《山海经·海内南经》郭璞注、《淮南子·本经篇》,同《江记》、《路史·后纪十》以及罗苹注等文献相互对照来看,所谓巴蛇的故事很有可能是在南北朝时期在洞庭湖东岳州地区流传开来的。据《水经·江水注》:“湘水又北至巴邱山入于江。”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27载:“昔羿屠巴蛇于洞庭,其骨若陵,故曰巴陵。”宋人范致明《岳阳风土记》说:“今巴蛇冢在州院厅侧,巍然而高,草木丛翳。兼有巴蛇庙,在岳阳门内。”又说:“象骨山。《山海经》云‘巴蛇吞象’,暴其骨于此。山旁湖谓之象骨港。”袁珂先生认为,这些均是从《山海经·海内南经》及《淮南子》附会而生出之神话,“然而既有冢有庙,有山有港,言之确凿,则知传播于民间已久矣”。从《华阳国志》关于巴人分布的记载并结合考古资料来看,两晋之际及以前巴人除其主体在今川东鄂西外,还大量分布在川西、陕南、鄂东以及湘西等地,在此期间巴人并没有移徙到湘东北洞庭湖以东地区。结合其他有关资料看,巴人流布到洞庭湖以东地带的时代应为南北朝时期,这恰与巴蛇传说在洞庭湖东岳阳一带的流传时间相吻合。可见,巴蛇传说确为后起晚出之说。
虽然如此,对于巴蛇的传说也不能轻易否定,因为它是古代巴人若干支系中移徙到洞庭湖一带的支系对于其来源的传说。古代巴人是由多支族群所构成的来源多元化的亚民族集团,其中的每一支系都是这个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不同支系的来源不同,所以各个支系关于其自身来源的传说自然也就不同。类似情况常见于古代民族,不足为异。
此外,潘光旦先生认为,根据《山海经·海内南经》和《说文》,“巴蛇”的“巴”就是“巴人”,他说:“大概巴人所在之地以前出过一种大头的蛇,巴人与这种蛇既出同一地方,传说就把巴人比作蛇了”,并认为这是影射着一种不同族类的人,而绝不是真的蛇。另有学者认为,所谓巴蛇,是指巴地之蛇,并不是指人或族群。这几种看法也可自备一说。
由上可见,释巴为蛇,仅仅是有关巴的含义的若干种解释之一,而且是后起晚出之说。
(二)巴为草名说
三国蜀汉谯周认为,巴的含义是指一种草,即所谓苴。
《史记·张仪列传》记载:“苴、蜀相攻击”,《集解》引徐广曰:“谯周曰益州‘天苴’读为‘包黎’之‘包’,音与‘巴’相近,以为今之巴郡。” 《索隐》曰:“苴音巴。谓巴、蜀之夷自相攻击也。今字作‘苴’者,按巴苴是草名,今论巴,遂误作‘苴’也。或巴人、巴郡本因芭苴得名,所以其字遂以‘苴’为‘巴’也。注‘益州天苴读为芭黎’,天苴即巴苴也。谯周,蜀人也,知‘天苴’之音读为‘芭黎’之‘芭’。按:芭黎即织木葺为苇篱也,今江南亦谓苇篱曰芭篱也。”苴应是荆棘楚木一类植物,大概在古代巴地普遍生长着苴这种植物,所以把这个地区称之为苴,也就是所谓巴。
(三)因水为名说
认为巴的得名来源于河流走向,即所谓“巴字水”的说法,谯周、李吉甫等持此说。
谯周在所著《三巴记》中说:“阆、白二水合流,自汉中至始宁城下入武陵,曲折三曲有如巴字,亦曰巴江,经峻峡中,谓之巴峡,即此水也。”文中所说汉中,为今汉中地区;所说始宁城,据《隋书·地理志上》“清化郡”:“始宁,梁置,并置遂宁郡。开皇初郡废。有始宁山。”据《旧唐书·地理志二》“山南道”:“诺水, 后汉宣汉县,梁分宣汉置始宁县,元魏分始宁置诺水县。”清末民国之间四川井研人龚煦春所著《四川郡县志》卷3《梁代疆域沿革考三》云:“始宁,郡治。治今巴中县东南一百里。”《三巴记》所说武陵,为黔中地区,大江在今重庆涪陵接纳从黔中而来的乌江,即“庾仲雍所谓有别江出武陵者也”。据此,谯周所说巴的得名,应当来源于嘉陵江、渠江及其支流,因从汉中到涪陵,江水蜿蜒曲折,其形状有如巴字,所以称这个地区为巴。
唐李吉甫基本沿用谯周的看法,他在《元和郡县图志》卷33《剑南道》“渝州”条下说:“《禹贡》梁州之域,古之巴国也。阆、白二水东南流,曲折如“巴”字,故谓之巴,然则巴国因水为名。”但李吉甫并没有说阆、白二水自汉中流至始宁城下入武陵,这又与谯周之说相异。彭邦炯先生认为:“《太平御览》引《三巴记》所说的阆、白二水,实际上则是今日渠江上游的支流南江(又称宕渠江或巴水)和它的分支,而不是嘉陵江的上游。”可是南江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称为阆水或白水。所谓阆水,是指嘉陵江的上游流经阆中之处;所谓白水是指白龙江,在今四川省广元市老昭化汇入嘉陵江。李吉甫所说“阆、白二水东南流”,应如谯周所说的“阆、白二水合流”及以后的流向,即嘉陵江的流向,而不是指在嘉陵江以东的南江。谯周说阆、白二水合流后,从汉中流至始宁城下而后入于武陵,他所说的汉中应是所谓巴汉之地,汉中东部先秦时期恰为巴地;而始宁城所在的流域为南江、巴河,向南汇入渠江。渠江古称宕渠,即渝水,在今重庆合川市汇入嘉陵江,而后南流入于长江,又东流,在今重庆涪陵接纳发源于武陵地区的乌江。从阆、白二水曲折南流而后东流这种流向来看,恰好是谯周和李吉甫所说的曲折三曲有如巴字。由此看来,所谓巴义“因水为名”之说应是有所根据的。谯周蜀人,他的说法应是取之于在巴蜀地区流传较为广泛的一种旧说,不会是向壁虚构之言。
(四)其他诸说
徐中舒先生在《论巴蜀文化》中说道,巴的本义为坝,巴人即是居住在坝子中间的人。张勋燎先生认为,巴的含义应当是鱼。此外,还有巴的含义指虎、石、白色等说法,不一而足。
笔者认为,不论把巴解释为蛇、草还是解释为水流之形,都是有所据而持之有故,不宜非此即彼,将其他诸种解说斥之为非。
巴其实是一个内涵十分广泛的概念,而它内涵的广泛性来源于居于巴地的不同族群对于巴义的不同传说和解说。在古代被称为巴,即北达陕南,包有嘉陵江和汉水上游西部地区,南及黔涪,包有黔中和湘西地区在内的一大片地域之内,分布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蜒之蛮”,以及廪君蛮。他们当中,既有属于濮越系的族群,又有属于氐羌系的族群,还有属于华夏后裔的族群(详后)。由于他们的所属族别有异,来源地域有别,不但本源文化有所差异,而且始居于巴地的年代也各不相同。所以他们各自对于巴的含义自然会有不同的理解和传说,这并不奇怪。
从上述有关巴义的各种解说分析其各自来源,不难知道:“巴为蛇称说”来源于六朝时期居于洞庭湖东岳阳一带的巴人;“巴为草名说”来源于先秦秦汉时期居于今四川广元市以西、剑门关之北,嘉陵江西岸老昭化的苴人,为巴人的一支,《华阳国志·汉中志》载:“晋寿县,本葭萌城,刘氏更曰晋寿。水通于巴,又入汉川”,《华阳国志·蜀志》载蜀王封其弟为苴侯,驻葭萌,即指此巴苴之地;“因水为名”说则来源于先秦秦汉时期居于从陕南到黔中几乎整个巴地的巴人。可见,由于巴人的各个组成部分来源不同,所以各个巴人的族群对于巴义的解说也就不尽相同。而古代文献对于巴义解说的不同记载,也是由于取材的地域、年代有所差异而造成的,以致歧义纷繁,难以缕析。
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巴是一个地域名称。从考古学上看,板楯蛮先民的分布地域与廪君蛮先民的分布地域十分接近,前者分布在川东北嘉陵江上游和渠江流域,北至汉中,后者发源于鄂西北竹山,他们都居住在称为巴的界域内,所以他们都是巴人,尽管其族群有别,来源不同。罗泌《路史·后纪一》说巴国是“降处于巴”,就是说到了巴地建立国家,故曰巴国。西周初年周武王“以其宗姬封于巴”,也就是把宗姬分封到称为巴的界域中,所以称为巴国。这种情况,正与《史记·五帝本纪》所谓“青阳降居江水,昌意降居若水”相似。《左传》隐公八年记载众仲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杜预注曰:“立有德以为诸侯”,封建诸侯而胙土命氏,就是分封诸侯于某地,诸侯以其地名作为氏号,此即先秦所谓“诸侯以国为氏”。巴人的情况正是与此相同。由此可见,巴最初是地域名称而不是族称。
尽管巴地各族对巴的含义有不同的解说和传说,但巴作为一个地区名称却是众所公认的,是分歧中的一致。如果我们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不会固定地以某一或某些族群同巴人相联系,认为只有这一或这些族群是巴人,而把巴地其他族群排斥在巴人以外。
(作者系川师大巴蜀文化研究中心教授、省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