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推进“健康中国”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新年贺词中指出“很多群众有了自己的家庭医生”。国家层面明确提出: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但是,从全省推进情况来看,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重农村、轻城市,导致城市“灯下黑”;二是服务单一、质量不高,导致群众不认可;三是相关配套政策不同步,评估体系不健全,导致签而不实。
为此,住巴省政协委员邱成平建议:一要及时出台统筹解决签约服务经费配套政策,由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公卫服务、财政补偿资金等共同分担,同时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报销标准。二要科学设置签约服务项目,应参照临床路径管理模式,针对不同人群个性化健康需求,从普惠服务、定额服务、特需服务3个层次,设置科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指导模板”,为其提供技术遵循,让签约对象更加精准、自主选择服务项目,避免出现“千篇一律、流于形式”。三要全面提升签约服务质量。与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相结合,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从“以病人为中心”转变为“以健康为中心”,从源头上减少疾病发生。实施个性化健康服务,在医共体内抽调医疗专家,组建服务团队,让签约对象享受优质健康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五进”,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确保重大疾病早发现、早治疗、早康复。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评体系,将签约服务率、群众满意度等与家庭医生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