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文化政策,在民营文艺机构参与文化建设过程中,并非只有参与所谓“文化产业”这一个领域。实际上,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领域都可以参与。这是近年来文化发展的综合性、文化政策的融合性、文化行业的关联性等发展趋势所决定的,同时,参与文化建设的这些维度已经有不同政策的支持和入口。
民营文艺机构参与文化建设的三个维度
一是文化保护传承、传播推广维度。文化遗产保护是国家、民族责任和利益吁求,主要包括非遗保护系统业务和文物遗产保护系统业务,在这一维度上,文化企业因为肩负国家民族文化传承责任而受到政策扶持,但这不代表财政资金包揽文化企业的整个运营成本。
二是公共文化服务维度。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责任和社会利益吁求,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力量包括文化企业、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已发布两年多,文化企业是主要社会力量之一。文化企业可以主动参与,在全民阅读、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全民普法、全民艺术普及以及开展传统文化活动等方面,发挥企业优势,通过服务政府进而服务人民群众这一“客户”,实现服务文化事业和发展壮大自身的“双赢”。
三是文化产业开发维度。文化产业是在正确价值导向下发展文化经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遵守法律法规,以企业家精神、市场意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自主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参与市场竞争,自负盈亏,并承担企业法人责任。
民营文艺机构参与文化新供给的五个端口
一是“主旋律”文艺产品供给。文艺生产与经营适应市场经济规律,不仅是指掌握以利润为核心的企业运营,主要是指文艺创作利用社会生产的方式来加强供给,“主旋律”文艺创作尤其需要。“主旋律”文艺产品创作生产不是国有文艺创作单位的专利,文化企业可发挥市场要素、社会化生产优势,或与国有单位实行项目制合作,或独立开发,做出具有文化自信的“主旋律”文艺精品,如《湄公河行动》《战狼2》《建军大业》《红海行动》等为采取社会生产方式做好“主旋律”文艺作品新供给提供了范例。
二是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端。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方式包括:首先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获得政府资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包括文化活动组织、艺术普及、节庆组织、展览展示、开发本地公共文化产品、开发文创产品等;其次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与运营或项目运作;再次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部分或者整体运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有政策支持,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文化企业等社会力量做好有规划、有计划、有效果的方案,积极主动地向相关部门争取。
三是文化遗产类产品供给端。一类是文物遗产类产品供给。文化遗产类产品的核心特征是围绕文化遗产原物进行传播、欣赏和教育,比如文物策展成为热门;辅助手段是仿制,或做出文创产品。文化企业可结合有关政策,与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合作提供产品,比如文创产品、策展布展、产品经营等。由此获得的经济收益按照协议双方共享,同时实现文化价值。一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供给。非遗是重要的公共文化资源,文化企业可以社会力量身份,以非遗产品、技艺展示、展览、培训等参与供给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政府资金支持。同时,可以根据不同的非遗项目,开展不同的非遗保护传承活动,如文化旅游中若干节庆、民俗、祭祀等非遗的场景化、传统工艺品的保护传承、附加非遗元素的现代产品生产等。
四是市场文化产品供给端。市场文化产品是大众文化产品,普遍具有通俗性、娱乐性、时尚化等特征,同时,做大众文化产品与做艺术品不同,做市场产品是做别人喜欢的东西,做艺术主要是做自己喜欢的东西。做市场文化产品需要的是企业家,需要的是市场意识,需要的是公司战略。许多传统内容企业的负责人虽然叫董事长、总经理,但其实很多是工艺家、艺术家,还不是真正的企业家。
五是国际文化产品供给端。以“专精特新”为目标的小微文化企业,也不要忽视国际文化产品供给。“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全国各地各个主体都可参与。内容性文化企业要有国际产品供给意识,充分利用相关部门已搭建起的平台,把自己的产品推出去。首先考虑如何把本土精品特别是带着中国故事的本土精品推出去。其次考虑外向型文化产品创新,打造国际流行的精品。再次考虑国外题材精品的生产与供给。最后考虑传播方式和平台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