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指出,各地区要以5A级国有景区为重点,通过开展定价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清理规范门票价格“额外负担”等,在今年“十一”黄金周之前,切实降低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近些年,景区门票过高,旅游负担偏重的问题日益突出。此次指导意见出台,可谓顺应了公众对于当下出游的需求。此前一些重点国家景区已率先降低甚至取消门票收费,在减少旅游门票负担方面作出积极有益的探索。比如5月底,黄鹤楼单人门票价格从80元下调至70元。扬州瘦西湖票价从旺季150元降低到100元。华山风景名胜区旺季门票价格由180元降为160元,等等。 不过还应看到,还有一些景区表现并不令人满意。虽然进门票价降了,但进入景区之后一些重点景点仍继续收费,个别景区甚至新增很多额外的“收费”项目,由此导致实际的总体门票支出反而出现“不降反升”的怪状。 从近期一些反馈情况来看,这种“改头换面”变相增加门票隐形负担的做法让游客“气愤”且“无奈”。 上述《意见》中明确指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公园等公共资源为全民共有,是弘扬传统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因此,依托这些资源建设的国有景区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可见,出台《意见》旨在降低游客的景区门票负担,促进国有景区回归公益,激发游客出游的自主消费。 而上述景区票价玩“变脸”的问题提出警示,当下面临的首要命题是推动《意见》进一步细化和落地。比如合理界定景区门票的成本构成。景区支出中依法应由各级政府承担部分,以及与景区正常运营无关的支出,不得计入景区门票定价成本;各级政府提供的补贴和已通过单独收费补偿部分,以及景区特许经营收入,应冲减景区门票定价成本。 其次,评估和监管机制须及时到位。价格部门应对门票价格执行跟踪调查和实时监测,根据评估结果和社会各方对门票价格的意见,及时调整票价。最好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以确保定价的公平公正。监管部门则须根据评估情况,对票价问题及时纠偏,督促景区整改。 此外,尚需加大惩处力度。以往景区门票不断高涨,或者无序收取,屡纠屡犯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其违规违法成本太低。政策和法规对于景区及相关负责人的惩罚力度太小,单纯依靠旅游局或某个行政部门的事后警告及象征性罚款,很难起到实际震慑作用。 简言之,好的政策还需好的落地。期待建立多管齐下的配套执行和保障机制,以涵盖门票价格形成的全链条。只有从评估到定价,从监管到处罚,每个环节都能衔接到位,环环相扣,彻底破除景区对于门票的依赖,倡导建立多元化的旅游产业发展模式,才可能让出游真正变得“开心”和“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