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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快来申报创业支持经费 申请者需具备6个条件

【2018-04-13 10:19:12】【来源:四川日报】【字体: 】【颜色: 绿

  2018年度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开始了,其中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最高可达30万元,将用于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科研创新、知识产权申请和保护、市场开拓以及支付贷款利息、人员安置、团队建设等,所有申报5月底前完成。这是记者4月1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的。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具备以下6个条件,可以为创办企业申请“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具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系留学回国人员并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但获得过国家人社部或省人社厅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办企业已享受我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支持的,不再享受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经费”资助。

  此外,“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项目申报也已开始,按重点、优秀、启动三类予以资助。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5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额度为每个项目3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据悉,所有申报需在5月底前完成。

【责任编辑:苦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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