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为便民利民,四川税务践行“机构改革、服务先行”原则,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将四川7月份申报期延长至7月18日,方便纳税人妥善安排7月份纳税申报,全川纳税人可在全省各办税服务厅“一厅通办”相关纳税申报业务。
附公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2018年7月申报缴税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工作安排,我省2018年7月申报缴税期限延长至2018年7月18日,请您妥善安排申报缴税时间,避免延迟申报,避开申报高峰期。
注意事项:因增值税发票新系统锁死期无法调整,2018年7月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锁死期仍为7月16日,请使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的纳税人务必于7月16日(含)前完成各项抄报税、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和清卡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