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教育厅发出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今年的“专升本”计划,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的6%执行,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5月26日至27日。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有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具体考试科目、推荐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条件和人数比例,由各有关本科院校与对口专科院校协商后自行确定。
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26日至27日,不得无故变更。考试成绩,应以正式渠道通知各有关对口学校和学生本人。
“专升本”录取方式,主要是考试选拔录取。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各有关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核准的“专升本”计划,根据学校制定的“录取办法”,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省教育厅要求,“专升本”学生的考试费、学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借“专升本”名义乱收费。